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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筆記泰國的冒犯君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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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梁東屏2009-02-14


對於很多人而言,「冒犯君主罪」是件很難於理解的事。而在泰國,卻人人都知道王室至高無上(見圖,法新社),甚至於貴為總理,晉見泰皇時都要匍匐在地。

好友「多維新聞網」董事主席何頻到曼谷旅遊。媒體人就是改不了東問西問,「泰國有沒有新聞自由?」。我跟他說整體而言,泰國確實有新聞自由,因為媒體可以報導、批評任何事件,「但是如果說完全的新聞自由,那又很難說,因為泰國有涵蓋甚廣又嚴厲的『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e)』,換句話說,為免不必要的麻煩,有關王室的任何問題都盡量不要去觸碰」。

對於很多人而言,「冒犯君主罪」是件很難於理解的事。而在泰國,卻人人都知道王室至高無上,甚至於貴為總理,晉見泰皇時都要匍匐在地。

泰國是君主立憲國家,設有世界上少有的嚴苛「冒犯君主罪」,最高刑期十五年。泰國新一屆新政府上台後,更有變本加厲的態勢,除了司法部推動將最高刑期提高至二十五年,參議院也擬設特委會嚴格執行法律。

泰國「冒犯君主罪」厲害的地方在於人人都負有檢舉之責。舉例而言,泰國電影院在影片開映之前會播放敬重國王的「崇聖歌」,觀眾都必須起立致敬,否則就可能會被其他觀眾檢舉、指控不尊重泰皇而面臨刑責。

在泰國旅遊,當地導遊也都會提醒遊客要尊重君主制度,特別注意不要出現手指泰皇肖像的不敬重動作,以免困擾。

正因為「冒犯君主罪」這樣容易讓人「動輒得咎」,所以大家都不敢掉以輕心。單單這兩年,就有好幾起涉及「冒犯君主罪」的案件。
 二零零七年,瑞士人尤弗在泰北清邁因酒後用黑顏料塗抹泰王肖像,結果被判入獄十年,坐牢四個月後在泰國新年之際被特赦,隨後被驅逐出境。

澳洲作家尼克拉提斯因觸犯「冒犯君主罪」於今年一月十九日在曼谷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只因為他在二零零五年的著作《Verisimilitude》中,有個段落冒犯王室。

這本書當初只印製五十本,實際銷售僅七本。尤有甚者,書中提到王室的段落不但僅有一行而且文字十分隱諱,只含含糊糊提到「一位王儲」。結果尼克拉提斯卻為此付出了代價,至今還待在牢獄中。澳洲政府為他求情,希望得到特赦,但是尚無具體結果。

在「冒犯君主罪」的巨大傘蓋下,許多政治、媒體乃至於學界人物都被指控。 譬如泰國前總理公署部長乍卡普二零零七年在「外籍記者俱樂部」演講,就遭指控此罪名;英國廣播公司(BBC)駐泰特派員海德也因主持這場座談會而遭池魚,去年更因為在網站上把泰皇照片放在前總理戴克辛下方,報導反政府「黃衫軍」封鎖機場事件時提及泰皇等,被泰國警察指控冒犯君主。

 
曼谷朱拉隆功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蓋爾茲也因在二零零六年政變後出版「為了富人而政變」一書,遭指控「冒犯君主罪」。擁有英、泰雙重國籍的蓋爾茲本人,已在日前逃往英國,同時聲稱,「在泰國,沒有所謂的司法正義」。

泰皇在泰國有近似於「神」的地位。儘管泰皇曾經表示自己不應該免受批評,但警方還是不敢不調查所有的檢舉,因為他們擔心如果置之不理,自己也會受到「冒犯君主罪」的處罰。

從這個角度來說,泰國的「冒犯君主罪」實際上阻止了君主立憲民主國家正常運作,因為這項罪名確實限縮了言論自由,也讓政治勢力有藉之打擊異己的口實。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9/1/24/n24082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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